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改名

农村土地确权怎么改名

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扩展资料

土地确权是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1年3月16日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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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变更户名条件

(1)新户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新户主为当地农业户口。

(3)依法转让、互换承包地,且没有权属纠纷。

(4)原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内部推举意见一致,不存在纠纷。

变更户名流程

(1)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带上申请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当地要求的其他材料)。

(2)县级部门同意后即可办理相关手续。

(3)通过后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修改户主,并注明“变更”。

另外,如果涉及到分户,则需要:

1、分户双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家手续。

2、在自愿的基础上,分户双方签订承包地分户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清楚各自的地块位置、面积。

3、上报给发包方,同意后进行分户登记发证(原承包户主名在新证上备注)。

扩展资料:

免收确权变更中的不动产登记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下列涉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情形,免收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三、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四、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对下列情形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收不动产登记费: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土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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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1-13

农村土地确权证能更改户主吗?需要什么样的流程呢?

第3个回答  2017-07-14
  一般是按户主名字登记,承包方分户或者承包人去世才能按政策更改户主姓名。  承包方分户的承包地登记  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承包方分户的,按照分户以后各方对土地的占有现状进行登记,按所分户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登记。全家销户的土地,收回集体,按机动地处理;家庭成员中有婚出、迁出、死亡、失踪的仍按原面积确权登记到户。  土地承包人去世并由子女耕种的承包地登记  若承包人单独立户,现已去世,只要是在同一村组都应按其相应的子女户头进行确权登记。若子女不在同村,该承包人的承包地应收回集体,按集体机动地管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