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6-15
1、首先应定为是工伤。2、按照工伤的赔偿标准向单位(实际为社保)索赔。如果单位不愿意赔偿,可先要求劳动仲裁;经仲裁后单位仍不赔偿的,可起诉至法院。3、工伤赔偿不能抵减交通事故赔偿,或者说两种赔偿不能相互抵减。按现行的法律规定,死者可得到双重赔偿。
第2个回答 2012-06-16
这属于工伤,应用工伤保险赔,若公司没给上工伤保险,公司承担费用,还可以要求撞人的人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可以要双份赔偿。公司如果不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那个肇事者,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2-06-15
这完全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赔付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若不陪,其近亲属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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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6-15
楼上有些偏颇。
要看死者是单位的,还是司机是单位的。前者如非死者本人主责,是要算工伤,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