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11-11
中国古代的割股陋习肇始于先秦,盛行于唐宋元明清,直至民国 初年才渐渐绝迹。 割股即割去大腿上的肉。《庄子》曾记载介子推极其忠君,自己 割了股肉让晋文公重耳吃。这种伤残肢体的行为,以当时的医疗水平, 很难保证人割股后不死亡。因而自介子推割股后的一千年间,文献中 几乎未再见到割股的记载。但是,到了唐代割股者又时有所闻;不过, 此时割股的目的已由忠君变为孝亲侍疾了。《新唐书·孝义传》记载 了有名有姓的割股者32人,如池州人何澄粹,“亲病日锢,俗尚鬼, 病者不进药。澄粹剔股肉进,亲疾为瘳”。 唐朝之所以出现不少割股孝亲者,与帝王和各级官员的表彰大有 关系,割股还可以得到免征赋税的好处。另外,与医家的推波助澜也 有一定关系,有的医生就认为人肉可以治羸疾。至宋代,割股孝亲变 本加厉,有的孝子觉得割股尚不足以惊世骇俗,出现了割乳、 肝、 抉目等行为。明清是割股之风最烈的时代,有人甚至屡次割股,更有 断指、割臂、剖心者,实在有违人道 名公子青楼狎妓呀,无后为大呀,男大当婚呀,女大当嫁呀,父母之命呀,媒妁之言呀,寡妇饿死事小呀,失节事大呀(不可再嫁),童养媳呀,老人或男孩咽气前弄个女孩来冲喜呀(名曰结婚),妇道呀(未见男道) 裹足、束胸、净身、纳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