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籍上的名字和户口本上的不一样,就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两者是同一人。可以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学籍上的名字予以证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 学籍管理的规定: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扩展资料:
学籍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参考资料来源:
首先要通过班主任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佐证证件,然后提交校方学籍管理员,再由学校审核后在电子学籍档案上对照学生学习成绩会考号对关键数据予以变更,之后上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才能成功变更。可到学校招生办配合工作人员一起和校方取得联系,想办法尽快解决姓名更改问题。
扩展资料:
户口本名字变更手续及材料: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参考资料:人民网-学籍与户口姓名不符 咋办
可以更改户口本上的名字。大部分人选择写姓名更改申请书更改自己的姓名。
根据《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变更姓名的手续: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