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什么教育

如题所述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
“启发式教育法”具备了深远的历史性、广泛的适应性、权威的原则性,因而也就具备了“根本大法”的特性。所以,“启发式教育法”应该成为我们研究和规范各种教育教学方法的基础和准则。
1、“启发式教育法”是中外传统的教学法:具有深远的历史性:
“根本大法”不可能是“奇兵天降”或者一蹴而就的,一定是源远流长的,经过了长期检验从而证明了它的正确性的,因而“根本大法”往往具备了深远的历史意义。“启发式教育法”发诸古代,历经数千年,沿用至今,常用不衰;中外教育的历史事实证明了它深远的历史性。
2、“启发式教育法”自古而然,中外一律。“启发式教育法”是中国人对世界教育的一大贡献。“启发”一词最早出自我国春秋时期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早在《论语·述而》中就有这样的记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说的是“启发”的条件和时机,“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则说的是“启发”的要求和标准。战国晚期的《礼记·学记》中也有“善喻”的阐述:“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其中“弗牵”“弗抑”说的是不要“绑架”学生,不要“压抑”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思考、探索、实践、创造;而“开而弗达”则更加明确指出,启发、开导而不要把结论和盘托出,而应该启发他自己寻找。中国古代教育家对“启发”智慧的提出、深刻的理解和准确的诠释是全世界教育家难以企及的。自此以后,历朝历代大多尊崇孔子为圣人,继承和发扬“启发式教育法”。
在西方,首先倡导启发式教育的是苏格拉底。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积极倡导“启发式谈话”,他认为,教师的功能在于帮助学生,导引学生寻找、体会、理解、掌握、建构知识。教师的任务,并不是臆造和传播知识,而是做一个新生思想的“产婆”。真理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自己身上发现真理。教师就应采用对话和提问的方法,帮助学生发现存在于自我内心世界的真理,并将其引导出来。他称这种方法为“精神助产术”。后来,他的哲学思想和教育思想被他的学生柏拉图继承和发扬,柏拉图积极倡导“归纳法”,倡导启发、诱导,指引学生自我发现知识,自我发现真理。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则明确主张,教师不应直接把“思想成衣”交给学生,而要使学生学会“思想服装”的裁剪,使学生在归纳推理中获得能力的发展。
3、“启发式教育法”是普遍使用的教学法:具有广泛的适应性
某一种教学法常常具有相当的局限性。而“启发式教育法”却上下几千年,经久而不衰;纵横数万里,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启发式教育法”具有广泛的适应性。
从时空来说,从中国到外国,无不使用“启发式教育法”。因此,“启发式教育法”具有适应古今、适用中外的特性。从这个角度上说,“启发式教育法”具有广泛的时空适应性。
从学科来说,“启发式教学法”适用全学科。语文学科的“温故而知新”的教学原则、“情境教育”的教学设计等都是“启发式教育法”的运用和延伸。数学学科“数学思维”的培养与训练依靠的是逻辑,而逻辑是“启发式教育法”的实施路径,正是这样严密的逻辑性引领、启发着学生走进数学的殿堂。其余,理化生政史地,没有哪一个学科不需要“启发式教育法”。就连音体美这样的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如果没有“启发式教育法”的支持,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从这个角度说,“启发式教育法”也具有广泛的学科适应性。
从施事和受事上说,“启发式教育法”也是全员适应的。学生,不管学习基础强弱、学科成绩好坏、性别不同、个性差异等,都适应和需要“启发式教育法”的启发教育。教师,无论男女老师、新老教师、先进与否、成名与否,都可以使用甚至离不开“启发式教育法”。
4、“启发式教育法”是国家倡导的教学法:具有权威的原则性
“根本大法”需要具有权威性,其余的“法”无法比拟,不能挑战;需要具有原则性,是其他“法”行事的准则,不能违背。而“启发式教育法”就具有了这样的意义。
首先,“启发式教育法”具有权威性。新《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指出:“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启发式教育”在《义务教育法》里是唯一被单独提出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不可替代性的教育教学方法。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其他教育教学方法都只能在“等”列之中。这种表述方式暗示着“启发式教育法”具有重要性和权威性,无可替代,无可比拟。
其次,“启发式教育法”具有原则性。也就是说,任何教育教学方法如果违背了“启发式教育法”将会降低效益,甚至失去意义。看看一个似是而非的所谓的“启发式教学法”的例子,一位语文教师在课堂上提问:“这篇文章可以分为几段啊?”甲同学回答,“分为六段”,语文老师摇摇头,继续问:“有没有同学有不同意见?”乙同学回答,“分四段”,老师又摇摇头,这时大家一起回答:“分五段!”老师高兴了:“完全正确!”这样的例子,荒唐之处在于用了提问的方式却没有“问题性”,于是没有真正的“启发式教育”,因为违背了“启发”的原则。
当下,有许多学习方法,之所以低效甚至无效,主要原因就是违背了“启发式教育法”的启发原则。一些探究式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在浅层次上徘徊,也是由于教师给予的启发性指导不够,于是学生“盲人骑瞎马”,不知所从,不知所终。而一些优秀的教育教学方法之所以被肯定、被追捧,主要是因为用好、用足、用巧了“启发式教育法”,洋思中学的“先学后教,当堂训练”。让学生先学,发现问题并带着问题学习,于是教师的启发就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