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如题所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的要求,我厅立即对当前我省地质勘查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按要求对地质勘查单位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勘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共注册登记33个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其中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有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甘肃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甘肃煤田地质局、甘肃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的24个各地勘单位;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建材地勘中心甘肃总队和冶金地勘西北局五队2个,其他经济主体的地勘单位有7家。全省(不含金川集团、白银集团、酒钢集团三企业)地勘退休人员13210人,在册职工人员12171人,从事地质勘查人员4496人,技术人员2504人。

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自2001年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以来,各地勘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贯彻落实。省财政对属地化各单位实行“基数加增长”预算管理模式,地质勘查费年增长幅度达13%(见表1)。从1999年至2006年,省财政从生活补贴、正常晋级、工龄工资、工资调档等方面给属地化地勘单位补贴达9亿元,地勘费基数中转增了国家资本金29397万元(10%)。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时,国家投入的部分转增国家资本金,其余部分计入地勘单位主营业收入。由中央政府给予的转产贷款财政贴息率在44%~59%,中央财政划拨的地勘事业费40%用于离退休职工的费用,原地矿部管理的单位每年仍享受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2006年未下达,其他地勘单位没有享受此政策)。各地勘单位基本上参加了医疗保险,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

表1 地质勘查费基数与年增长幅度表 单位: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基本建设问题

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以前,国家每年安排基本建设资金,但属地化管理以后,就基本上再没有安排,地勘单位遗留的问题如基地搬迁,特别是一些老基地年久失修问题以及新基地建设问题就特别突出,亟待解决。这些问题仅依靠各地勘局自身的力量以及省上的财政一时难以解决。为保证国家政策的延续性,建议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列专项基金给予妥善安排和解决。

(二)职工住房问题

长期以来,地勘队伍职工住房欠账多,遗留问题多。职工住房货币化改革后,各个地勘局按政策需要发放住房补贴的资金缺口很大,大多数省局资金缺口达数亿元,各个地勘局根本无力承担,地方政府也无力承担这个压力。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应设法帮助解决这一困扰地勘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遗留问题,以确保地勘队伍的长期稳定和广大地勘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出台属地化地勘单位的住房改革政策。

(三)养老保险问题

地勘单位进入地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是国办发〔1999〕37号文件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事业单位申请加入养老社会保障政策尚未出台。因此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与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接轨。

(四)职工工资及野外津贴问题

近年来,在国家的统一政策下,地勘职工的工资调整增幅较大。但其中一部分中央财政要求各省自行解决,而我省财政解决确有困难,一直是差额增长,造成了地勘单位被迫挤占地勘工作资金,影响了地勘工作的进行。另一方面,目前国家没有出台新的野外津贴标准,仍执行国家以往野外津贴标准,很多地勘单位技术人员野外津贴每天只有10元,这对地勘职工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我省几个地勘单位的总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因工资、福利低等问题已跳槽到民营企业工作。如果职工工资及野外津贴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技术人才流失的问题将越来越严重。因此建议国家出台对地勘单位进行调整工资及野外津贴费的政策,所需经费大部分由中央财政承担。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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