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辨析题 “矛盾即是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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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一)辩证唯物主义
(二)唯物辩证法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四)历史唯物主义

(一)辨证唯物主义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哲学和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的普遍本质,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
世界观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世界观是人人都有的,但一般的世界观并不等于哲学,只有把世界观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形成一定的思想体系。才是哲学。
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物质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即是谁决定谁的问题
第二:世界是不是可以认识,即意识能不能正确反映物质的问题,或者思维和存在有没有同一性的问题。
对第一个方面的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惟一标准。

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唯物主义:凡是认为物质是世界本原的,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而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就是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凡是认为意识是世界本原的,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物质是由意识派生的,就是唯心主义。

凡是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去观察世界的,都属于辨证法,辨证法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形态,即朴素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凡是用孤立、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观察世界的,都属于形而上学

第二节:世界的物质性
一:物质
真正揭示物质范畴本质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他创立了辨证唯物主义物质观。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应当把哲学上的物质范畴与具体事物加以区别,哲学物质范畴是各种实物的总和,是从一切具体实物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共同本性。

列宁总结了:物质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他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辨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意义:
第一:他从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上,明确指出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现实,而意识却依赖于物质,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坚持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
第二:他明确指出了物质是可以被认识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和现象,没有不能被认识的事物和现象。这就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反对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不可知论。
第三:他明确指出了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对物质的最本质的特征和共性作出了最普遍的概括,不仅适用于自然界,而且适用于人类社会历史,实现了唯物辨证的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的统一,同时,把哲学上的物质范畴和具体物质形态区别开来、与自然科学上的物质结构理论区别开来,从而与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

二:运动
辨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不断变化发展的。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从简单的位置变动直到思维。

运动同物质是不可分离的。首先,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任何具体物质形态都是通过一定的运动形式而存在的。其次: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和主体。

辩证唯物主义承认绝对运动的同时,也承认物质世界存在静止状态,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运动和静止是相对统一关系。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它是事物发展的源泉;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它是相对的,它是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二)唯物辩证法
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联系就是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联系是客观、普遍、多种多样的。发展则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前进性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普遍、前进、有规律的。

唯物辨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它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他们的分歧表现在:
首先:是否承认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
其次,是否承认世界是变化发展的。
最后,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这是他们之间的最根本的分歧。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的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根本上把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区别了开来。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辨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他们的关键。
第三: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一切事物的最根本方法。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着的两个方面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排斥的关系。矛盾就是对立和统一。

矛盾是客观实在的,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性,即内因,但并不否认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外因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即外部矛盾,要通过内因起作用。 此外,内因和外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内因和外因辨证关系的意义:
首先,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根据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的外因论。
其次,在注重内因的同时注意充分利用一切外部因素。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又要坚持改革开放,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社会性
矛盾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中的普遍现象,矛盾即是事物、即是世界,即是生命。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层含义:其一: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其二:旧的矛盾一旦解决,新的矛盾代之而起。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矛盾的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就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原理:中国特色是指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个性、特殊性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第二节: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的科学含义:是指人们能动的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他是主观之于客观的活动。是人们变革现实或以变革现实为目的的探索性活动。

实践的特点:1: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2:实践具有自觉能动性 3:实践具有普遍性和直接现实性。4: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孤立的个人是无法进行实践活动的。

实践的形式: 1:生产实践
2: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 阶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一项基本的实践活动,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
3:科学实验。
此外,文化,教育,医疗,艺术也是人类重要的实践活动形式。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惟一标准。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总之: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和归宿、认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实践。

认识发展的辨证过程
从实践到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然后发展为理性认识的过程,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
由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这次飞跃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第二: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认识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第四节 真理
真理是指客观事物极其发展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的符合,一致,因而真理不是客观事物极其规律本身, 只有正确的认识才是真理。真理都是客观的。真理就其内容来说是客观的,就其形式来说是主观的。她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因此,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即绝对真理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凡是真理都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二是指真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
真理的相对性即相对真理也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对整个物质世界来说,任何真理都只能达到一定的广度,反映物质世界的某些方面和某些过程,不可能穷尽一切方面和一切过程。二是对特定事物来说,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具有不完全的性质。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首先,二者是对立的,他们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其次,他们是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

掌握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辨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首先:她是反对形而上学的有力武器。
其次: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辨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树立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实事 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 就是客观事物的规律性,求 就是去研究和探索,就是从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出发,找到事物发展的规律,作为人们行动的向导。

(四)历史唯物主义
第一节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恩格斯指出 历史唯物主义 和 剩余价值学说 是马克思的两个最伟大的发现。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它是哲学问题在社会领域中的具体表现。

社会存在指的是社会生活中物质方面,即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她包括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最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社会意识指的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她包括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全部精神现象,以及精神生活过程,她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历史唯心主义的两个根本缺陷:
第一:他们至多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中思想动机,而没有找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看到物质生产发展是社会关系的根源。 第二,他们没有客观的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认为历史是由少数英雄人物创造的,否认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意识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完全性。
第二: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第三: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的继承性。
第四:各种社会意识形式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中政治法律思想对其他社会意识影响最大。
第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第二节 社会基本矛盾
一:
生产力:生产力是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是人类改造自然、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人和自然界的关系。
生产力包括三个要素: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引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生产力还包括科学技术。
劳动者是生产力中的首要因素。

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资料。她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结构。 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及其由它所直接决定的消费关系

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则是相对稳定的,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在这个矛盾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则构成了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其中生产力是生产方式也是整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生产关系的发展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

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马克思用来反映社会结构的两个基本概念。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上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的总和。
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制度和设施等。
在阶级社会里,上层建筑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她总是为阶级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服务的。
在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政治处于主导的地位。它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政治不仅维护自己的经济基础,而且强烈的影响上层建筑的其他部分,包括社会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
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
经济基础的变更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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