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上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是否有权租赁?

如题所述

  小区地上停车位的产权如果属于全体业主,由业主大会决议后,授权物业租赁,所得的费用扣除管理费用后归全体业主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是否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
  第三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三)物业服务合同;
  (四)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五)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
  (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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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3
有没有权利得看物业公司有没有被全体业主授权,地上停车位的产权是全体业主,如果有业主委员会,物业需经业主大会同意才可以进行租赁,要是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需要做公示征集全体业主的意见,并且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9
有权利。物业公司受全体业主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是物业合同授予的权利。但租赁的收益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分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6-19
那要看业委会是否授权给物业公司了,默认是有权利。物业公司受全体业主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是物业合同授予的权利。但租赁的收益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可以分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