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手抄报内容:
道德与法治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是法理学由来已久,至今仍争论不休的重大问题,在人类数千年的历史发
展中,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求不仅具有应然与实然的理论意义,更是关乎社会控制模式选择的重大实践问题 。
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又以一些新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法治进程
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既简单又复杂;既相互渗透又彼此保持距离;既有契合之处,又有冲突之时,寻找二者契合点,解决二者冲突是本文试图予以阐述的问题。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两者都强调了静态的法律制度以及将这种静态的法律制度运用到社会生活当中的过程。两
者最大的不同表现在:法制的概念不包含价值;法治包含了价值内涵,强调了人民主权。
法制只是强调形式意义方面的内容,而法治既强调形式意义的内容又强调实质意义的内
容。法制更偏重于法律的形式化方面,强调“以法治国”的制度、程序及其运行机制本身,它所关
注的焦点是法律的有效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也正是法治的第一方面(形式意义的法治)所要求达到
的目标。由此可见,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法制,也就谈不上法治。但另一方面,仅仅强调法律的形式化方面,还并不能揭示法治(尤其是实质意义的法治)更深一层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