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了两年了,不想租了,怎么退,需要哪些手续

如题所述

1、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约定:(四)乙方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全部损失。承租人办理退房手续时,如所配租房屋有人为改变或者损坏,均应按合同约定,承租人自行进行恢复或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恢复。
2、我们平时在租房子的时候,都要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如果合同中对提前退租有约定的,则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则通过互相协商来解决。公租房在退租的过程中,如果对屋内的物品及墙面有损坏的话,应该按照约定的来赔偿。因为公租房主要是以腾退公租房来让其他的一些居住更加困难的人来居住的。

3、退房的时候,需退还承租人租金的。在腾退公租房的时候,经营单位查验承租房屋,清算房屋使用相关费用,收回承租家庭《租赁合同》及房屋钥匙。并清退保证金和清算租金。
在清户的时候,代收租金银行与已清退保证金及房屋租金的家庭终止租金代扣协议,注销租金代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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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27
1、公租房中途退房的话,可以向小区所在的公租房管处或直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交提出退租申请,并办理退租手续,在退租的同时要把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2、公租房在居住的过程中,中途是可以退的,只是在退租后一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6-23
公租房不要了,可以向小区所在的公租房管处或直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出退租申请,办理退租手续,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