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单位辞职后,在社保的参保信息是在职暂停缴费,去新单位有影响吗?

在原单位辞职后,在社保网站的参保信息是在职暂停缴费,去新单位有影响吗?新单位能直接交社保吗?还是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回原单位开证明什么的吗?

参保信息显示暂停缴费不影响当事人将其转入新单位继续缴费。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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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参保信息显示暂停缴费不影响当事人将其转入新单位继续缴费。
  当事人离职之后,原单位应依据规定及时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否则会出现应缴未缴情况会对当事人、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后,当事人的社保关系处于暂停缴费状态,该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重新就业后将其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即可,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第2个回答  2015-09-07
没有了,但是需要新单位接着缴纳,如果不交纳会让个人补齐中间断档的部分。
第3个回答  2020-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