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的档案资料,审查承兑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合规性。对授信客户,审查是否在
授信额度内办理;提供全额
保证金的客户,审查是否在交验有关证明后办理;既无授信额度、又无全额保证金的客户,审查是否按照贷款业务中对借款人的审查要求办理。特别是要审查申请人及担保人是否为
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子公司给母公司或给股东担保的情况。对于申请人及担保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要了解其相互之间的产权关系,审查是否存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
要审查承兑申请人是否提供与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商品、劳务交易合同,连续申请承兑人是否提供上一次交易确已履行的增值税发票等证明单据;有无受理无贸易背景的融资类票据业务。签发承兑汇票后是否对企业相关业务及资金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等。
2、调阅银行保证金存款明细账,结合承兑汇票签发
台账,审查银行收取保证金是否及时、足额,保证金在存期内有无被挪用、划转等情况。对采取抵押方式承兑的,要重点审查抵押物是否在有权机关登记,是否足额且易于变现,是否重复抵押,须经评估的是否经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抵押率是否适当,抵押物保管是否严密安全。对采取质押方式承兑的,要重点审查质押物的选定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3、调阅银行新增
不良贷款、新增贷款台账,重点落实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支付形成的不良贷款,分析形成垫款的原因;关注银行为不良贷款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是否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置换
不良资产、掩盖资产质量的问题;有无为即将形成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企业发放贷款的问题。
4、调阅银行
表外业务手续费收入明细账,审查收取的手续费是否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相匹配。对于手续费收入明显高于其签发业务量的银行,重点核对手续费收入的来源,审查是否存在账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对于手续费收入明显低于其签发业务量的银行,应重点追查收取的手续费的下落,有无私存“
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