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选定word对象操作”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选定word对象操作”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鼠标左键双击文本选定区可以选定一个段落。
这句话哪里错了?

正确的说法是“三击”即鼠标左键三击文本选定区可以选定一个段落追问

文本选定区是文字中间的还是文字左边的空白区域

追答

光标应放在文字中间或者第一个文字紧靠左边都可以,如果在左边大部分地区三击会选中整个文档的。

追问

嗯嗯 这个我知道 就是不明白什么叫文本选定区

它和文本选取区一样么?

追答

应该是一样的!不知道原题是什么样的呀?对这两个词有区别要求吗?

追问

我本来以为文本选定区是文字左边的空白区域 那样双击就是选段了

追答

选定区域应该是在文档中,选择左边空白区域不是代表整个文档了吗!

追问

左边空白双击是选段

追答

对呀!左边空白双击是选段,所以,选定区双击不能选段落。第一个答案是错的。

追问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516007397361571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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