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劳动仲裁开庭后的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是当天马上裁决吗?会择日裁决,以给双方找新证据的机会?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备阶段、仲裁庭庭审阶段、庭审辩论阶段和调解,裁决阶段四个主要的阶段。仲裁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宣告开庭,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仲裁庭纪律。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如被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决处理。二、仲裁庭庭审阶段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申诉人宣读申诉书;被诉人宣读答辩书;第三人陈述意见。明确争议的焦点,并由各方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请各方当事人依次出示相关证据并请各方当事人进行质证。三、庭审辩论阶段四、调解,裁决阶段仲裁员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必要时可休庭合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上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得交纳一定的仲裁费用 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保障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费标准: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规定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1、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受理费标准是:3人以下的,20元;4人至9人的,30元;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50元。
2、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标准为:仲裁申诉人为1至2人的每人收取300至400元。3人以上的每人收取处理费100—200元;处理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000元。
承办科室:劳动争议仲裁庭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176841.html?si=4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25
一: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 、住 址、 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 和事实根据 ;委托代 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二:审查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 申请 人;认 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不予 受理或者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准备
① 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三名 仲裁 员组 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应当在 受理仲 裁 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 翻译 人员 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 实。 对于 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 部门进行 。各地仲 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 查。因故不能 完成的,应当 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四: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 有正 当理 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经调解达成 协议 的, 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 当事人。 调解未达 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以及当事人拒绝受调解书的,仲裁庭 应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 代理 人及 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申请回避 并宣布案由 ;听取申 诉人及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以询问方式 ,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 庭调查,并证询双 方当事人的 最后意见;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 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 时休庭合议并作 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 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 案件,仲裁庭可以宣 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书由仲裁员署 名, 加盖 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自裁决作出之日起7日 内发送裁决 书;定期 另行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⑤仲裁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 十五 日内 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 事人,但 是延长期 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 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仲裁庭 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 裁决。
第3个回答  2008-01-04
不立即裁决,开庭后,如果有证据,可以补充,一般是另行下发裁决。

一般是立案2个月结案,特殊可以延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