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1480,实际的工资是3500,但每月只发1000的生活费,还没有工资条,有纠纷怎么办

其中有两个月工资没发,我以这个为理由,马上辞职回家,这样可以吗
公司还没给我交五险一金

你可以以单位拖欠工资、未交社保为由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按规定仍应该提前30天通知单位的,不能马上走人。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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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11
你劳动合同上就注明了工资是多少,而且没有写上提成的,那么你就非常被动,而且没有缴纳五险一金,证明公司跟你签的合同不是正规的合同。这样,你可以上诉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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