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六分开原则是什么

药店六分开原则是什么

“六分开”原则是指: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中药材、中药饮片分开存放

6、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此外,还有四不用原则,既是:

1、不用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药物;

2、不用可疑的药物;

3、不用内服、外用、剧毒药物的标签

4、药瓶混淆的药物。

扩展资料:

每个药品外包装上都会标明有效期,但是那是未开封状态下,按规定条件保存的有效期限。药品若是开封后,保质期会明显缩短。不同密封包装的药品,开封后存放的条件和开封后的有效使用期限都不同。

1、瓶装药:开封后室温(25℃以下)使用期限通常是在2个月左右。再次使用时应检查药品外观,若出现霉点、斑点、变色、粘连和变味等情况则不宜服用。

2、塑料袋装的药品:多是颗粒状或粉剂,容易失效,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若出现吸潮、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则不宜使用。琥珀酸亚铁颗粒比较特殊,包装开封后,应于2日内服完,且不宜用热开水冲服,以免影响吸收。

3、液体制剂:包括酊剂、浸膏剂、溶液、合剂、糖浆剂、乳剂等液体制剂稳定性比固体药物差,发现生霉、变色、沉淀、分层等现象时不宜服用。开启后的糖浆液一般不宜久贮;

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25℃以下)下可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混悬剂如氨溴索,瓶口及瓶盖末受污染情况下,室温(25℃以下)下最多可保存15天。

4、铝塑装药,就是我们平时常见的“板装”药,胶囊或药片被封在独立的塑料泡中。只要塑料泡没有破损,可以放心地使用到有效期之前。

5、软膏剂:室温下最多可保存2个月。

6、眼用药物:包括滴眼液、眼用凝胶和眼膏等。医院病房里使用的眼用药物一般在开封后1周弃用;家庭保存于多剂量容器中的眼用药物,在首次开封后使用时间不应当超过4周,除非另有说明。

例如,吡诺克辛滴眼液溶解后的溶液应在阴凉处保存,应连续使用,在20日内用完;利福平滴眼液待药片完全溶解后方可使用,在室温下贮存可用1周,如发现浑浊变色则不能使用。

7、营养药: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乳剂开启后于2℃~10℃保存不宜超过24小时;其混悬液剂或粉剂及短肽型肠内营养剂,在开启或溶解后,于4℃以下保存不宜超过24小时。

口服补液盐或氨基酸口服液等,开瓶后室温(25℃以下)下应在24小时内使用,未使用完者应丢弃,以防止细菌污染引起腹泻。

参考资料:

人民网—药品开封后还能放多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5-10

药店六分开原则指的是药品客户应用分开存放的方法,即将药品的六类应用分别存放在不同的仓库或存储位置,以防止不同功能的药品混淆误用。这六类包括:1. 成分相同的药品;2. 有相似外观或名称的药品;3. 不同配伍禁忌的药品;4. 形态相同但含药量不同的药品;5. 有麻醉性或精神药效的药品;6. 可导致药物误用或滥用的药品。药店六分开原则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保障药品安全,减少药物误用、滥用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第2个回答  2016-02-05
“六分开”是指: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七专放”是指: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药物仓库储存条件一般要求常温库温度0℃~30℃,相对湿度45~75%。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