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请大家帮我解答一下了,真的很急,谢谢大家了
我是07年7月毕业的,毕业的时候已经和厦门一家公司签订了协议,所以当时报到证也写明档案转到“厦门市人才中心”,毕业后也去这家公司试用了几个月,后来辞职了,此时是07年11月份,后来托关系准备去电力公司,但是电力公司要求我要出示“报到证”,但我的报到证当初已经用了,厦门人才中心说已经作为记录存在我的档案里面了,但是电力那边一再要求我出示报到证。
我打电话回学校打听,学校的老师好像跟我说“如果原单位同意我辞职,新的单位同意接收我,毕业一年内,我可以回学校重新补办报到证”,当初情况没问清楚,加上现在正是学校放假的时候,所以情况很紧急啊,请有这方面情况的朋友帮我解决一下,在下感激不尽,是否确定能补办呢?补办的话,是不是改派?改派的报到证跟毕业时的报到证是不是不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