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的大学生应征参军享有“四个优先”

如题所述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 :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预征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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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8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
二是优先体检政审。
三是优先审批定兵。
四是优先安排使用。

第2个回答  2022-08-30
1、优先报名应征。
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
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季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
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
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