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 除了工伤和伤残会中止,还有什么情况会中止,谁知道告诉我一下

如题所述

你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 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
2、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
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法条原文如下“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希望对你有用!追问

你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 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
2、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
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可以来中止的。

追答

另外,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另外,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希望对你有用!

追问

仲裁当事人是需要有个结果,并没有中止的意思,被申请人他有权利中止??当事人想要一个合适的理由。你们给的以上的情况我都了解但是都不符合当事本人,当事人是因公司无理由开除才去仲裁的。谢谢。。

追答

你理解错了吧~这个不是被申请人有权利终止的问题。
这个是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的,在诉讼或者仲裁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仲裁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裁定暂时停止诉讼、仲裁程序。
中止事实暂时停止,并不是不管了。待中止的事由消灭后,仲裁委员会是会继续对你这个案子仲裁的,,放心吧,并不是仲裁你这个案子。

希望对你有用!

追问

额。。。好的。。谢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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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2
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9-15

XXX(身份证XXX):本委受理XXX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XXX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于XX年XX月XX日X:XXX,在本委仲裁庭(地址:XXX)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XXX仲裁委员会
1、要看要求刊登省级报纸还是国家级的报纸
2、准备好需要登报的文字以及相关的资料。
3、选择自己要刊登的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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