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成轻伤害,当时报案后对方已逃跑。已过两个月一直不给处理,现在派出所要给对方做轻伤害鉴定怎么办

事发当日我报了案,110赶到对方已逃跑,我由派出所警务人员带进医院,而对方了解到我的伤情后也进了医院。对方的入院时间比我晚了5 个小时,现已了解到对方在公安方面有亲戚为其撑腰。案发至今已有两个月,现在派出所要为对方做轻伤害鉴定,请问对方能做成吗?如果做成我还可以走哪些程序?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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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4
是否能做出鉴定,要看对方是否受伤,伤情如何。如果做成你们相互都要负责任追问

我知道没有打住他,派出所一直拖到现在不处理就是为对方做假的鉴定争取时间。如果做了成了我还可以走哪些程序为自己讨公道?还有对方比我晚进院五个多小时这有帮助吗?

追答

对方五个小时的时间想做什么早就做出来了,现在派出所你认为为难你,但又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尽力从对方身上找漏洞,相信清者自清,黑的白不了,建议找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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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8-04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受理案件后24小时内给被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第3个回答  201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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