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怎么辞职,求助

我是一名女大学生,上月13号和另外两个女同学在深圳找了一份房地产销售的工作,当时不知道工作的辛苦,那是一份每天在外面跑的工作,早出晚归,每天都好晚才能睡,有的时候晚上还要开会,还要看业绩,实在是撑不住,想辞职,但是当时入职的时候说的是长期的,也没有签合同,现在我就是想做一个月就走,但是辞职不知道辞职会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而且我们不想落下同伴,最好能一起走,现在就是不知道公司会不会以什么理由为难我们,会不会逼我们继续做下去,会不会不给工资,请高手支招,最好能结合房地产行业、社会现状等进行分析,求实际一点的、可行的,单纯的纸上谈兵就算了。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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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8
没有必要什么做一个月就走,想走就走呗,反正在试用期。
但是,我想提醒几点:做业务,没有不辛苦的,否则一开始就不要选择这个职业;任何单位都讨厌集体辞职的现象,自己想走是自己的事情,没有必要拉着他人。
当前,国家经济部景气,房地产企业尤其难做。不要担心单位会对你怎么样,只要自己不太出格就是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8
上月13号和另外两个女同学在深圳找了一份房地产销售的工作,当时不知道工作...以后就要注意了,短期也要签的,目前写辞职报告,看他们怎么说 good luck ....
第3个回答  2012-07-28
在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最好不要辞职。因为现在辞职对于你以后找工作会有非常大的影响。做销售本身就是非常辛苦的事情,房地产销售之所以赚钱是因为房产品本身价值比较高,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原因。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不管哪个行业最终实现的是产业利润率动态平衡。从个人角度来讲,你的社会价值取决于你的替代品的价值,也就是说你走了,如果替代你的人的劳动力价格比你低廉,那么你辞职是公司求之不得的。如果替代品的价格比你的价格要高,那么公司会挽留你或设置你辞职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