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辞职了,工厂里的科长和人事部也签字了,也说我可以走了,但是10号没给我发工资。我要投诉工厂...

我是在昆山仁宝电子厂上班的,2012.6.6号上班的,工资卡也发了,到22号有急事,需要辞职了回老家,一切手续都办好了,本来是10号发工资,可是我工资卡没钱,我打电话问他们,他说现在工厂里还有我的资料,我还在职!需要我过去工厂里,在说详细,(我估计 意思就是说,需要再签一份辞职单等等麻烦)天哪,我辞职单都已经交了啊!怎么还会有我的资料呢?
投诉需要什么资料呢?当初辞职单一式两份,可是我的那一份我丢了,我现在有“仁宝工作服一件”可以当作证据吗?我明天过去,最好把上班的加班单,拿过来一份,上面有我的名字和加班记录,还有每天上班的刷卡记录等等...
我如果跟它打官司,法庭费用等等一切费用,谁来拿?是谁输了谁拿吗?
我自己单方面的费用我知道是我自己拿(律师费、车费、等等...)
麻烦你了

别有点什么事就投诉,投诉不是那么随便就投的,本来就没多大事,估计根本就不受理,就算受理,头一步也是双方协调为主,而且劳动仲裁是谁起诉谁举证,所以你起诉工厂,你需要拿出工厂违规的证据,你说你手续办完了,那怎么会还有辞职单让你签字呢?那就说明你的离职手续还没办完,离职手续不是说你把一些都交完就叫办完了,因为工厂方面也需要找领导签批,一层一层上报,也是有办理离职的流程的,所以既然他们要求你去工厂签个什么辞职单,那你就去签一下,否则,工厂以你未办理完离职手续而不发你工资,到哪都是说的通的,所以你最好还是按照人家要求去做,但是做归做,你也要堤防工厂在辞职单里搞文章,所以一切需要你签字的东西你要看清楚看明白,不明白的要找对方给你做出解释,工资该发你的必须发给你,要是有工资确认单,一定要等工资发到你手里了或者打到你的账户里你已经确认了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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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3
1、按照法律,你必须提早30天写书面辞职给工厂。如果没有批准辞职,那么你要等30天才能离开。

2、你6月22日辞职,必须要等到7月22日才能走。而且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你仍然在职。

你现在根本打不了官司,因为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只有你办完离职手续后,公司没有给你结算工资,你才能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不用提早三十天,可以马上走人的,而且也是批准的, 离职手续有,但是丢了。
工作服不能算证据吗?他们既然说还有我资料,那肯定有厂牌,我到时候过去,拿厂牌,然后投诉,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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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7-20
人事部已经给了你辞工书,说明已经批准你在10月15日离厂了。你没有签字那只是你个人的事。人事部换任主管后,你在离厂时应当向他们说明你是已经批准了的,不要不辞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