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怎么办

我是陕西西安的康泰公司和飞天公司的工地上上班 一天早上摔伤 当时就只有我兄弟课 管理的人看到 腿都断啦 住院后他们劝我出院私了 我错误的就相信啦 我出院后他们就不管我拉 我去找劳务管理的 他们要公司的营业执照什么的 不然不管 我就一农民工 我怎么弄的到呀 我去找康泰 康泰的说找飞天 飞天又人都看不到 还有当时包工地的小老板也没看到 希望有律师什么的能给我个建议 让我有条活路 我在家里还有父母 和两个在上学的还在读书的孩子 如果解决不了 我咋活呀 希望大家能帮帮我这个农民工呀 跪求呀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评残、计算赔偿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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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7
可以先找劳动局进行投诉,找到人证证明你是工伤,以及你住院的医疗费用凭证,到当地物价部门问一下当地的工资水平,核算一下你住院期间的务工收入,这也是你该要的赔偿。如果当地劳动部门解决不好 就要委托律师上诉了
第2个回答  2012-09-05
和工地的管理员协商,如果他们坚决不予赔偿,可以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帮忙。追问

能具体点吗

追答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找承建工程的建筑公司,告诉他如果不管找安全生产监督局(隐瞒事故巨额罚款)。
不能协商,到盘山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不执行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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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