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财政拨款(不征税收入)必须备案么

我单位是08年末收到的此笔财政拨款,当时没有备案,所以国税局要求缴税。税务还有规定,5年内没花完要并入第6年收入交税。那这5年怎么计算?
具体内容是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用途就是在国外矿产勘查。当时没有备案,现在备案行么?

税法不能光看字的意思。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说的很清楚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
  (三)---
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企业来说,没有“财政拨款”不征税的说法)
目前凡是不征税和免税的收入,基本是正列举的,这方面现在新出一个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你可以看一下: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11668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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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6
财政拨款是需要到税务局备案的。
财政拨款的具体内容和用途是什么追问

具体内容是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用途就是在国外矿产勘查。当时没有备案,现在备案行么?

追答

备案这个工作找税务局说一下,应该不是问题。
6年时间,从国家资金拨给你开始算起,如果你没有用完,就并入利润额中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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