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报名发证登记表丢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一是《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在辖区主要报刊予以公告声明遗失证书作废后,持所在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原件、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到批准其执业注册所在市卫生局申请补办《护士执业证书》。二是市卫生局受理补办申请,审核合格后重新打印《护士执业证书》,并提交自治区卫生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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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8
请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办:
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
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
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补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
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1
资格证书丢后的补办办法各省并不一样,以河南省为例:一、考生资格证书丢失后,持以下材料到省人事中心综合部申请补发证书: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4、河南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一式两份。
5、单位证明。省直单位的考生由考生本单位(指厅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省辖市考生由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
二、综合部在收到考生所有材料后,进行整理,登记造册,将整理后的所有材料报往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或专技司。
三、收到国家人事部同意补发并发回的新证书后,通知考生本人到我中心综合部办理相关领证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