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买一套商住房。这个房子的产权是50年以放置3年,交房时大概剩余47年左右。请问这个房子如果我买了以后产权到期能否给予续约。还有商业住房续约的条件是什么?会不会国家回收不予续约?谢谢
1、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扩展资料:
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
1、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会自动续期。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并且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既要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又要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接近。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之后,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能够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应该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扩展资料:
商住房,既可以居住,又可以公司进行工作,建立在综合用地上,既可以工作又可以居住,是适应一线城市的发展和年轻人生活发展的新型居住形式。
商住房的优点:
小户型较多,以40-80平米为主,总价低。
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
对限购的城市来说,商住房不限制。
有LOFT户型,如买30平米相当于买60平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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