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两个不同单位上班,先后买过两份社保、医保,情况描述如下:
2003年至2007年,我在广州市一大型国企上班,单位给我买的社保是省直单位的社保,07年单位转制后,单位给我买的是广州市的社保。
2009年,我从原单位辞职,到东莞一家单位上班,单位给我买的是东莞市的社保。
2012年,我辞职下海回韶关创业,从1月份至今未交过社保,也就是现在已经停止缴费8个月了。
请问:上述情况,是否有三个社保号存在?我想把社保全部转到韶关,怎么样才能把上述三份社保转到一起(省直、广州市、东莞市),如何转?对今后养老金是否有影响?另外,医保是否可以跨市转出?十分感谢您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