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馆里打工,老板以生意不好辞退我,没有签订合同,按劳动法,我能得到双倍工资补偿吗?

你好,老师,我是今年7月18在我小区租住楼下一个小餐馆里打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现在餐馆老板说生意不好,将我辞退,工资说到下个月10结,我老公现在非常气愤,这是违反劳协法第二十八条,我能得到相应双倍工资赔偿吗?如果可以怎么操作?谢谢!!

也就是应得工资,双倍不太可能。如果餐馆用你时间很长一直不签合同你可以得到双倍,但只有一个月,劳动部门也只能是双方协调给你应得工资。而且你必须拿出在那里的工作证明,比如上岗证啦、考勤表啦、工资条了,但这些估计你都没有。能得到应得工资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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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31
1、没签劳动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2、工资老板已答应下月10号结了,那就等下月10号吧,如果老板不结,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辞退可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老板肯定不给,需通过劳动仲裁。

你主张双倍工资最多也就几天,主张经济补偿也就半个月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据,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去纠结了。不必生气,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30
没有合同,没有任何可操作性。
没有雇佣的证明,完全可以说你只是请来帮忙的,按人情化给你应得到工资
要么就通过正规的流程上岗,要么就这么认了
第3个回答  2012-08-30
1、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二倍工资。
2、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2-08-30
你这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