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后社保被原公司全额个人支付问题?

我在8月31日辞职。今个月17号收到工资,发现工资扣多了接近600元,问原工作的公司,说是在办理退社保时已过了8月份,要交了九月份的社保才能把我的社保退出来,因为我已辞职,所以9月的社保是由我个人全承担。
请问这合理吗?我可以去举报原公司吗?扣了这么多钱心里有些不服,现在我也有新的工作,9月份我边新公司会帮我交啊。

属于乱扣钱。。。社保和工资是一个样子的,是这个月扣上个月的钱。。。你8.31离职的话,公司只要在9.12前办理停保就不需要你缴纳9月份的社保钱了。。再说现在9月份的社保费用要10月初才会扣的哦。。可以打12333告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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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1
你们公司的解释不成立
社保上报人员增减一般是要求在当月5日前上报当月增减人员信息
你是8月31日辞职,那么仅将你的社保购买到8月即可,9月完全可以将你的社保暂停,不需要你缴纳9月的社保。
估计是你们公司在上报人员增减是有误,导致给你买了9月的社保,所以才将你的费用扣除
而且你没有义务要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
你可以去社保中心进行查询,看是否给你购买到9月
然后与公司协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