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后档案一直存放在自己手里。大概在2011年9月单位因破产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后把我的档案从个人手里让公司帮我办理失业。失业办理成功后,现在在新单位工作,新单位可以存档,当把我的档案调出后,新单位所在的人才机构说我缺少“初次的招工手续”可是到了原单位的社保机构说无法补办。因实行新政后全部是机打和系统,因此无法补办。问题:以为初次的招工手续无法办理,有没有其他可以代替的东西? 没有可以替代的那我的档案就无人接手,不就成黑户了吗,找到人才会帮我存起来自己交社保这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