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办法就是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发出要求补遗的通知,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是否发生漏项,是否能调整
工程量清单。如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回复可以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会在补遗通知中明确并对清单就行调整。如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明确不调整清单,一会告诉投标人将这些项目计入某一个已有的清单项目下;二明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当要求计入某一清单项目下时,投标人只需要编制一个
综合单价就行了,就是把多个单价汇总后变成清单项目的一个综合单价。
当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时,投标人应结合技术要求,招标文件计量与支付条款相关规定,考虑将这些项目放入工序衔接最紧密的清单项目中,同时分别编制子单价,最后汇总成一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子单价、综合单价及综合单价的构成(写
明子单价汇总成综合单价时的构成比例)在
投标文件附属资料中提交。
投标时千万不能漏项,也别是招标图纸上有,清单里没有的项目,如果在投标时没有计入相应的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一般是不能申请费用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