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人长寿金根据年龄段不同,发放的标准也不同,具体如下:
一、70周岁至80周岁(不含80周岁)长者,每人每月30元;
二、80周岁至90周岁(不含90周岁)长者,每人每月100元;
三、90周岁至100周岁(不含100周岁)长者,每人每月200元;
四、100周岁及以上长者,每人每月300元。
扩展资料
广州老人长寿金的申请方式:
年满70周岁的长者可在年满70周岁前1个月、已满70周岁的长者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办理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活期银行存折复印件各两份,并填写《广州市70周岁以上长者长寿保健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核对原件后,复印件分别由社区居(村)委会和街(镇)存查。
享受长寿保健金待遇的长者,其户籍迁出本市或去世后,其本人或家属应于当月将有关情况告知社区居(村)委会。街(镇)应每月将辖内户籍人口迁出及死亡信息,分发至社区居(村)委会,并停止其长寿保健金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