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本人工伤鉴定结果不复,申请重新鉴定,我怕公司搞鬼,如结果出来本人不服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从以上可以看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属于开始在市级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我个人认为此时单位没有权利对此鉴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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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6
  本人不服可以提出复查鉴定或行政复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2个回答  2012-09-13
鉴定程序(《工伤保险条例》23-28条)
1、申请。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期限为60日内,必要时可延长30日。
2、再鉴定。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为最终结论。
3、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起1年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不知你现在手头的是第几次鉴定的结论。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9-13
重新鉴定一般还是很公正的,不要担心。
第4个回答  2012-09-13
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