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还未放款,请问辞职影响贷款发放吗?

本人9月初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上个星期通知我贷款已审批成功,下个星期进缴契税并进入交易程序,请问此时我辞去工作停止了公积金继续缴纳会否影响之后贷款的发放,因为我要上一个4个月周期的入职培训班,想在明年过年之前完成学业,所以10月中旬之前一定要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就来不及了

第1个回答  2012-09-14
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确定了
第2个回答  2017-07-07
虽然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了,因为还没有放款,在这个期间离职有可能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一定的影响。
1、如果贷款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签订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以贷款人离职期间无工作收入等理由,提出需要考量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推迟签订借款合同,甚至可以拒绝签订合同;
2、如果双方已经签订借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放款,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即可。
下面提供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一条 借款人如实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报表》(以下简称《贷款申报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省直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评估,通过与借款人进行面谈并参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含配偶)信用状况,对借款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批资信结果。
第十三条 经批准同意贷款的,借款人与省直分中心或省直分中心委托的贷款办理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第十四条 采用住房置业担保的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采用抵押或质押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冻结止付收押手续。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省直分中心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指定项目的银行账户。
部分资料来源于:http://www.ahgjj.gov.cn/include/Article.aspx?ID=919&Item=17
第3个回答  2012-09-14
你的公积金是哪个城市的?建议你打电话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