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9-03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你们老板不经过劳动者同意强制要求加班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