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车撞死该赔多少钱

奶奶是农村户口,今年69岁,前几天被摩托车撞死了,肇事司机逃跑了,后来查到那人了,可是那人家里有钱,可是他就是哭穷,说没钱,理都不理我们家。他有点背景,斗不过他。交警就赔了两万块钱,说要等20多天处理,就怕敷衍了事。求懂的人说下,应该培多少钱,怎么办!家里是农村的没办法,烦死了………

摩托车驾驶人在本次事故中如果承担主要责任以上,那么其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应当由交警追究其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主要是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处理事故的费用等,如果死亡前到医院救治,还得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如果你奶奶有被扶养人 还得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些按比例承担,如果摩托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一般赔偿总额的70﹪;如果是全责,则全部赔偿。死亡赔偿费按照你奶奶所在省公布的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你奶奶周岁超过60,从应赔的20年中扣除实际超过的周岁数再乘以赔偿标准,赔偿项目按规定计算,给你提供规定。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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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8
前两位都说得非常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我给你的建议是找律师,毕竟有一些专业上的问题。另外,只要交警立案,如果你不签字,那就不可能结案!如果交警敷衍,一直拖,那你就向当地公安局或上级公安局进行信访,如果交警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那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第2个回答  2012-08-28
你好!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逃逸需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你奶奶的继承人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如车辆购买了保险)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你奶奶已超过60周岁,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只能计算11年,依据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应在103088.7元,丧葬费为27842元。
纵横法律网-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杨腾造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8-28
你最好请一个律师帮你,给你发下司法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