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财务软件记入“无形资产”科目:
1、购买时:
借:无形资产——20000;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0000;
2、摊销时(每月摊销:20000/10年/12个月):
①、原会计制度摊销分录:
借:
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166.67;
贷:无形资产166.67;
②、新会计准则摊销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166.67;
贷:
累计摊销166.67。
注: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
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少于十年”,故此软件按不低于10年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