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百姓明知上面市政府执行的《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不相符的情况下,不愿意让拆迁人员先测量房屋,但拆迁人员要求先测量房屋,并说量量没事的。拆迁时拆迁人员说先把房产测量好再谈安置条件,法律程序上有什么不同吗?为什么拆迁人员不言其烦说先量房子,难道其中真有猫腻?急急急!!!没办法今天房子测量好了。假如过两天评估书下来,对评估价不满意,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我还能保住自己的房子吗?
参考资料:<<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