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人做工作交接,公司有权不让我走,并扣下我工资吗?

单位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我19号向公司领导说月底离职,但是至今我这个职位、公司一直迟迟未招人。今天是25号,我再次向公司说明我月底离职,公司领导才说,必须有人和我做工作交接,否则不让我走。我听她那意思,肯定也不会给我工资。(25号的谈话,我用手机已录音)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这样做?

根据劳动法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你辞职公司应结清你所有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主张从未签劳动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到到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日(工龄满一年,到工龄满一年的前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工龄满一年就相当于你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公司未给你交社保,还要补缴入职以来的全部社保。

如果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你的社保公司拒绝支付,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前提要先举证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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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5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4-25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批准,如扣工资双倍支付。
纵横法律网-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侯健怀律师
第3个回答  2012-04-25
首先你辞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否则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你负有赔偿责任。
其次,单位绝对无权扣留你的工资。
另外,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4-25
肯定没有啊,这是黑作坊的行为。你当时干嘛不签合同?而且去公司,他们公司的人都没让你签合同,这是他们的欺诈伎俩,你有录音可以去当地主管部门告他,先给人说清楚情况,可能还没等你告,老板就给你工资让你走了。。。追问

我现在没有证据说他们欺诈啊。但是没有交接,就不让我走,这个我是有录音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