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我19号向公司领导说月底离职,但是至今我这个职位、公司一直迟迟未招人。今天是25号,我再次向公司说明我月底离职,公司领导才说,必须有人和我做工作交接,否则不让我走。我听她那意思,肯定也不会给我工资。(25号的谈话,我用手机已录音)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这样做?
我现在没有证据说他们欺诈啊。但是没有交接,就不让我走,这个我是有录音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