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军人残疾证

我现役军人,武警消防兵,在湖北现役,20岁,第二年上等兵,来部队之前腿部踝关节粉碎性骨折,康复后来参军,由于经常训练导致创伤性关节炎反复复发,很折磨人,我想办理军人残疾证,请问在部队办理好些还是在地方办理好些,哪里方便?我这种情况能办理吗?真心求人解答下,谢谢了

你想办的话还是在部队吧 地方上好难办 就算在部队办也不容易 说实话用正常的渠道办你退伍了都还没办下来 因为你的情况不是执行任务弄伤的 一般没人鸟你的 我也是当兵的 那时我们那有个办这的花了1W多才搞下来了 但地方不同 你看你们那的实际情况吧 我想找你们那的卫生所长应该可以搞定 钱的话看你们那的实际情况 肯定是要给点的 尽量让他帮你级术搞高点 办了还是可以 每个月都有钱拿追问

请问流程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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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31
军残证的办理流程:
1、向本人所在部队或者安置地民政部门申请。
2、到具有伤残评定权限的卫生部门进行伤残等级评定认定。
3、相关部门根据评定认定结果制作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