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离职提前15天申请。没有提前30天申请,单位要扣掉这15天的工资,这合理吗。

工作到第15天时,是最后工作日。 完成单位离职表填写,部门领导签字,交接完成。单位在离职证明上也盖章了。但是下月要求发15天的离职工资。他们说扣了。请问是否应该扣除这15天工资给单位赔偿。合理吗!

不合理也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需提前30天提出.如果单位同意或者协商的,可以不按照30天执行.但是工资及离职手续应办理,工资结到正式离开公司那天.公司有办理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允许约定违约金,且离职是提前提出,经过公司的同意.所扣工资从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角度来说,都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你可以提出异议,跟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协商之前建议先看一下劳动合同法.这样协商起来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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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3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们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应当在15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可以按照你们公司的规章执行。
第2个回答  2012-04-23
无证据证明单位因为你未提前30天给单位造成了相应损失的,单位是不可以扣发工资的。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2-04-23
工资据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