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入不是用来销售的库存商品,其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

公司新采购了一批商品,用来跟换之前销售给客户的不合格商品(之前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客户不退回),这种情况下新购的这批用来免费给客户跟换的商品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呢? 还是说不能抵扣,只能作进项税额转出??

可以抵扣,但是这批商品也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如果入账,肯定是要视同销售的,这批商品的成本应以营业外支出转出,不计入营业收入科目。

可以抵扣。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付出时:

借:营业外支出(包含销项税)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开进来的票,最好是认证,按我的分录做,税务那里也没问题,做了进项,也做了转出,税是平的,建议要做一份更换商品的协议,标明原因,商品也不能退回。

也可以之前的应收账款转入坏账,这次换的作为销售,按正常销售入账。这样就不涉及税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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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2
所谓抵扣是你有应缴销售税额时才能抵扣,你没有增加销售额与相应的应缴销售税额,这部份补货的进项税实际是抵扣不了的,因此可以作转成本或其它支岀才是准确的帐户处理方式,
第2个回答  2012-05-02
赔偿应该有协议或证明文件的吧?
应该是可以认证抵扣进项的,但是如果作为营业外支出应该需要对方的证明文件或和你们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我觉得你可以计入本批产品的成本中,如果本批成本已结转,那就随着下批的货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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