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16
选择一:这种情况只有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准备材料(1、20年来该房实际由谁居住使用(你可以向居住地居委会申请出具证明、还有就是邻里的证明佐证材料)2、双方协议书的原件)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法院能受理的话,你胜诉的可能性较大。拿到裁决书直接到国土门办理变更。
选择二:鉴于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过了诉讼时效那就是您丧失了胜诉权了。但是建议您尽量仍旧起诉,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是对方主张的,要对方举证的,并且法院是无权主动援引的。所以您还是先起诉为最好。
第2个回答 2012-05-04
对方不配合,你只能到法院起诉他了。
20年前的房子,现在再告,能不能赢难说,你要提供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才好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12
比较赞同“冬阳阳光”的前半部分。 20年来的居住使用权一直在谁手上也很重要的。合同太年久了,而且法律经人大已经修改过数次,恐怕难胜起诉。用民事诉讼也许更好。记得保留20年前的字面证据,如:收据、双方协议、产权证明等。有证人、证词更好。 最好的就是,20年前有没有公证呀?公证书可是最具权威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