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5-02
《中华人们共和国临时身份证管理条例》有关条款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