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要一些政治方面的关于选举和人大代表制度的资料

比如中国的选举制度与外国的选举制度的详细介绍和比较,要有丰富的实例;还有中国人大代表制度的具体体现...
谢谢..但是我们政治作业要求要实例分析的~~所以需要一些实例...主要是选举...

  选举
  1、选举(selection 中国古代选举)是由统治者来选择统治者,或者说是以“贤”选“贤”(“贤”不含褒贬义),即还是通过少数来选择少数,但它又是被相当强韧地客观化和制度化了的,不以个人的意志和欲望为转移。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择。它从理论上虽说也是几乎所有人都不被排斥在外,但实际上却总是只有很少数人参加或被选,甚至只有少数人参加,更少人被选才能顺利运作,参与者或被选者不是选他人,而实际是自己被选或自荐,最后或者是通过他人的推荐, 或者是通过客观的考试而被选中。选中者自然是一批人,而非一个人,他们亦非成为最高决策者,而只是成为君主制下的官员或者获得任官资格。竞选者所依凭的主要是体现在个人自身的德行、才能、名望、族望,或者文化修养,每次的被选中者也不构成一个统一的集团而仍是一些个别的人,每次选举也不带来国家政策上的改变,而只是为统治阶层输送新血。所以,它总是精英的,从形式到实质都是少数人的一种活动。它的选择标准是受到某种先定的实质内容的限制的,它也不涉及到传统国家和政府合法性的根本基础,但它为社会提供了一种稳定的、可以合理预测的期望,对社会资源的分配、社会分层的确立以及个人地位的变迁意义至关重大。

  2、选举(election 现代选举 )是一种具有公认规则的程序形式,人们据此而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一个人担任一定职务。《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election”词条的作者巴特勒(D.E.Butler)指出:该词源于拉丁语动词“eligere”(意为“挑选”),虽然起源甚早,但现代含义上的、作为民主前提的自由和普遍的选举,其历史实际上只有两个世纪。按科特雷(J.Cotteret)与 埃梅里(C.Emeri)的意见,现代的“选举”(election)可以被定义为有种种程序、司法的和具体的行为构成的一个整体,其主要目的是让被统治者任命统治者。又迈克尔·曼主编的《国际社会学百科全书》的“选举”词条说,选举是较大的群体为自己提供一个较小的领导群体的一种方法。我们或许可以说:现代选举是以“多”选“少”,以“众”选“贤”(“贤”不含褒贬义),即通过多数来选择实施统治的少数。现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执行选举制度。
  选举的字面含义为选择和推举。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选举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选举指的是政权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选举人意志,按照一定的形式和程序,选拔、推举代表(议员)或主要负责人的活动。狭义选举仅指选民或代表(议员) 根据自己的意志,依照法定形式,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机关的代表(议员)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类历史上,选举起源于原始部落社会。作为国家形式的民主选举始见于古希腊、古罗马的城邦国家。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共和制的推行,现代意义上的选举被广泛采用。

  �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我国采用了在根本性质上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早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苏维埃革命根据地,就实行了红色政权的民主选举。尽管当时的选举制度还很不完善,譬如,根据当时选举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情况,采用了“烧香法”(同意谁,在谁的名下插一炷香)、“投豆法”(同意谁,在谁背后的碗里投一粒豆子)的表决方式等,但这毕竟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始当家作主的伟大尝试 。�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颁布了第一部选举法,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正式确立。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了一系列重大的发展,选举范围、选举原则在不断地扩大和深化,选举方法上采取了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等等,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选举法律制度。

  我国人大代表制度有哪些特点?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制度概括地说,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1、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2、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
  3、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制;�
  4、坚持集体议事原则;�
  5、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要 选举人大常设机关;�
  6、港澳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开展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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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14
普选,直接选举~~~~国外一般是!
我们是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去选举!
选举制度是规定公民与国家政权之间关系的、由公民通过选择国家公职人员的方式,而赋予国家政权合法性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选举制度是指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

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包括普通地方选举和军队人民代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择制度。

普通地方选举适用于一般行政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的选举。

你可以借阅一本书看看(《公民授权与代议民主——人民代表直接选举制度比较》,彭宗超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版),比较详细.

希望能给你点帮助

参考资料:http://www.gmw.cn/02blqs/2003-06/07/03-21877C1C610FB34C48256DD6001BEE6A.htm

第2个回答  2007-12-23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代表选举理论与本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创造出来的新型民主政治制度,对于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并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意义极为重大。

但它现有的基本框架在某些方面仍然体现着同过去高度集权的传统政治体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用的浓厚色彩,与目前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出现的巨大进步不相适应,逐渐显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引起充分注意。比如,民主和平等的选举原则有待于深入贯彻;选民对代表不便进行有效监督;选民素质与民主选举要求有一定距离;选举制度的某些规定不科学、不完善;各级人大代表数量过多,影响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目前,加快中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条件正在逐渐具备,时机日趋成熟。这表现在: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落后面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从财力和物力上能够充分满足选举改革的需要;目前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了国有经济、乡镇经济、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三资经济、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竞争的新格局,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个稳定、民主、开放、宽松的政治环境;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形成了许多的新社会利益群体,积极要求参与政治事务;文化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文化素质;现阶段腐败现象的蔓延使得对权力的制约要求尤为迫切;长期的选举实践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丰富选举经验的人才;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明显增强。各地交通条件极大改善,通讯技术发达,新闻媒体影响面广,电脑信息处理手段越来越先进,为选举改革提供了可靠的物质技术保障条件。因此,现在已到了进一步完善人大选举制度的时候了。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理论成熟、程序完备、操作规范、监督严密、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简单来说,应该做到“三公”,即“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过程公开”。要以是否促进了经济发展、是否增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否调动了选民和代表的积极性,作为评判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效果好坏的重要标准。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现阶段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选举制度:

(1)扩大直接选举范围,提高直接民主程度。建议省以下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尽快实行直接选举,至少应在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进行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

(2)将竞争机制引入人大代表选举过程,实行竞选。建议改革现有代表候选人提名办法,实行初步代表候选人自愿申报登记制;通过选民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均有权根据法律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各种形式的合法竞选活动。这就是变“要我当代表”为“我要当代表”。投票完毕采取公开计票,允许选民监督,增加透明度,保证计票公正,计票完毕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和代表候选人各自得票多少,以杜绝可能的作弊行为。应取消水分很大的委托投票,外地选民可邮寄缺席选票,规定日期内投寄有效。实质上,竞选只是一种选举手段,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阶级性。社会主义国家照样可用它来发扬和扩大民主。

(3)实行地区选举和界别选举混合制。作为过渡办法,建议在保持现有地区选举方式的同时,扩大界别选举的范围。这样既可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又能够保障和促进选举过程的民主化,避免过去那种为片面追求代表结构比例而采取硬性指选、派选的不民主做法。

(4)合理减少代表数量,增加代表资格规定,提高人大代表素质。中国目前各级人大代表太多,造成一系列问题,客观上影响人大正常发挥职能作用。建议根据国情,参照国际惯例,大大压缩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并规定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兼任人大代表。为保证人大代表具备必要的任职素质,还应规定当选人大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政治素质、能力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四方面。

(5)改革选举委员会组成方式。设立选举专门法院,规范选举的组织,监督和诉讼纠纷的处理。

(6)完善代表监督与罢免办法,增强可操作性。建议规定人大代表必须定期走访选民,经常召集选民座谈会,随时倾听和如实反映选民的愿望、意见、要求。代表需向选民定期通报情况、报告工作,接受选民投诉,真正充当选民利益的代言人。允许一定数量的选民提议,经全体选民的简单多数通过,即罢免不称职的代表职务资格,另行补选新的选区人大代表。

(7)制定新闻法,发挥新闻媒体的独特监督作用。建议尽快制定新闻法,确立“记者对事实负责,媒体对法律负责”的原则,把事前预防机制变为事后追惩机制,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并充分保障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新闻媒体可以对选举过程中的重大事件进行报道和评论,从而增强选举的透明度。

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必须在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一切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讲求实效,既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止步不前。只要我们勇于探索,大胆实际,就能调动广大选民的积极性,逐步实现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改革的预期目标,稳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