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经签了合同,但试用期间觉得公司开出的待遇太低,准备跟公司提要求转正加薪,是否合法?

另外,如果公司不给加薪,我打算辞职了。这样又合法吗?如果公司同意了,劳动合同是否就终止了,那我在试用期的工资公司是否应该照常发给我?请懂得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急
已经解决了,公司同意给我加薪,感谢各位的回答。

都是合理要求,试用期即是人员选择公司的时间,也是公司选择人员的时间,如果你没有多余的时间、金钱与精力,劳动法你就别指望了,虽说人民维权路是一条很难走的道,不然很坑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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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8
建议你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交接后结清工资走人。如果你自动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2-04-28
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赔偿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员工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