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营企业上班,2月15号进去的,三月20号考上事业单位辞职的。月薪2000。公司会计说是10号计算工资。15号之后进去算半个月工资。于是据她所得,我的工资就是2月半个月工资加3月十天的工资,一共是1650元。我一共做了35天,连一个月工资都领不齐么?
那三月份前面十天的工资呢?
追答这不是算的是2月分15天的工资和3月份十天的工资吗?
追问问题是3月份我做了20天,她怎么就给10天工资
追答那这很显然他给你算错了工资,你得找他去?问一下公司里究竟如何算工资的,算错的部分要给你找回来。不然你就找你的上司。把这个问题问明白了。不能就这样过去了。
她不是你这样算的。她说从2月10号到3月10号算一个月,但是按15日原则,15日之后进来的算半个月,也就是壹仟元。然后从3月10日到20日算10天,也就是650元,加起来就是1650元。我就是想问下,国家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工资计算方式,或者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不得因机巧算法而变相变少。我累计工作35天,怎么连一个月的工资都领不完整呢?她这种半月15日原则是按当月日期计算,而工资计算日又是连带到下月10日计算,这样算法合法么?
追答不合法
追问因为对方是国营企业,并且她说这套标准实施了20多年了,请问她不合法在哪里。触犯了劳动法的哪一条,我好以此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申诉。
追答建议你直接和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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