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编制办法为:
国铁科法〔2017〕30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OO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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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铁路工程概预算组成如下:
铁路工程造价由四部分构成,分别为静态投资、动态投资、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
静态投资按投资构成划分: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基本预备费。
按费用项目组成划分:
设计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
3、取费标准:
国铁科法〔2017〕31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ZJ30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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