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要是破产了,并且欠下一堆债务,包括工人的工资。那么出租方有哪些法律职责任?

是不是要出租房垫付工资啊?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这种情况出租方没有法律责任。
房东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通常称为房东和租客的关系。租客付出租金,房东提供房屋供租客居住或经营;承租方因经营不善欠下债务,与出租方没有任何关系,应由承租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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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07
广东省有一个草案,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如承租方携款潜逃,则出租方应给垫付工资,但不一定是全部,一般是总额不超过12个月的租金。你说的是破产,不在垫付之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2-06
应该依据当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而定。到底是什么样的租赁,没有说明,所以很难下结论。一般情况下,出租方不应该干涉承租方的业务,当然也就没有义务给垫付工资了。
第3个回答  2007-12-06
不需要.为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作为出租方提前预收承租人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