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劳动法员工连续签定三次或满十年工作就可以签定无固定合同了,我最后这三年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给我续签吗?可以不给我签定无固定合同吗?
关键,我以前公司签定了两次劳动合同了,后来原公司和现在公司合并了,到了新的公司了,新公司就给我们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这三年合同到期再加上我以前工龄是10年4个月了。但和现在新公司只签定了一次三年的劳动合同,这三年到期后新公司有权不再给我签定合同吗?到时说合同到期了,不再续签了,怕有期合同都不给我签定了。再过两年八个月我就整十年工龄,到整十年那天 这时我有权要求现公司给我改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吗?
追答这你这个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有两个选择,即可续签,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续签。如果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按10年4个月计算经济补偿给你,即1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请问我们以前是原公司合并到此公司的,但此公司说以前工龄照算,我以前工龄是7年4个月,现在到此公司又签定了三年的合同,会不会三年合同到期此公司不给我们续签,或不签定无固定合同?但我加上这三年合同已有十年工龄了。
追答你可以放心,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就像我上面所说的那样。如果真到了那天公司不愿意的话,你可以选择:
1.劳动仲裁,要求对方续签并支付违约金。
2.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续签并支付违约金。
但我现在还是在三年合同内,(我以前工龄是7年4个月),加这三年是10年4个月,这次合同到期时我已经有10年4个月的工龄了,到时,但这三年这合同已经到期无效了,现在公司有权不给我续签无固定合同吗?重要一点,我和此公司才签了一次合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