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劳动合同,本人在公司工作连续7年4个月,现又签定了三年的合同,这三年合同到期满十年了。根据新法

根据新劳动法员工连续签定三次或满十年工作就可以签定无固定合同了,我最后这三年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给我续签吗?可以不给我签定无固定合同吗?

请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解决你的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认为某条不好理解,你搜索一下“解读劳动劳动合同法第N条”,再认真看一下相关内容,你就十分明白其中的意思了。追问

关键,我以前公司签定了两次劳动合同了,后来原公司和现在公司合并了,到了新的公司了,新公司就给我们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这三年合同到期再加上我以前工龄是10年4个月了。但和现在新公司只签定了一次三年的劳动合同,这三年到期后新公司有权不再给我签定合同吗?到时说合同到期了,不再续签了,怕有期合同都不给我签定了。再过两年八个月我就整十年工龄,到整十年那天 这时我有权要求现公司给我改签无固定劳动合同吗?

追答

这你这个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有两个选择,即可续签,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续签。如果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按10年4个月计算经济补偿给你,即1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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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3
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与公司签订过两次定期合同后,再签(也就是第三次)的时候就可以要求跟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员工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应当接受。而且,公司不可以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续签合同。追问

请问我们以前是原公司合并到此公司的,但此公司说以前工龄照算,我以前工龄是7年4个月,现在到此公司又签定了三年的合同,会不会三年合同到期此公司不给我们续签,或不签定无固定合同?但我加上这三年合同已有十年工龄了。

追答

你可以放心,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就像我上面所说的那样。如果真到了那天公司不愿意的话,你可以选择:
1.劳动仲裁,要求对方续签并支付违约金。
2.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续签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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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4-13
纠正一下,是连续签订两次,公司不可以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只要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就必须答应,这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追问

但我现在还是在三年合同内,(我以前工龄是7年4个月),加这三年是10年4个月,这次合同到期时我已经有10年4个月的工龄了,到时,但这三年这合同已经到期无效了,现在公司有权不给我续签无固定合同吗?重要一点,我和此公司才签了一次合同啊。

第3个回答  2012-04-14
你好,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如单位与你续签,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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